律师名:王莉华
执业律所: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:14401200911808000
执业年限:17年
个人简介:王莉华律师,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律师,执业17年,系资深口碑律师、律所骨干,同时担任广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员、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法律委员会主任、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及人民调查员,还被聘为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王莉华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,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,在司法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、强制执行、资产并购重组、破产,房地产资产评估、处置、变现经验。其执业领域广泛,擅长公司股权架构设计、股权激励制度设计、人力资源制度制定及纠纷处理、企业投融资法律事务、婚姻继承法律事务、债权债务法律事务及各类民商事诉讼业务,尤其在合同纠纷、公司法相关业务中表现突出,能够精准把控案件重难点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依托广东华宪润科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优势(该所系2010年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所,以房地产和城市更新业务为龙头,拥有“律房律地”知名品牌及专业数据库,获批专利代理资质,系“律师执业许可+专利代理许可”双证所),王莉华律师能够整合优质资源,为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全方位、多元化的法律解决方案,始终秉持“专业、诚信、高效”的执业理念,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服务地区:广州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广州国际金融中心5601室
擅长领域:经济纠纷、公司法律事务、债权债务、刑事案件、婚姻家庭等
教育背景:本科-中山大学
担任的职务: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;
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副主任、调解员;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;
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;
获得的荣誉:2024年度优秀律师;广州市优秀女企业家;2024年度优秀党员
重要经验总结:①大型案件/项目类:曾代理广东侍某某公司,参与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诉该公司借贷纠纷一案。该案中,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等初步证据,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广东侍某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,案件潜在债务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。代理期间,我团队重点围绕“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合意”展开工作,通过全面收集、梳理相关证据,抽丝剥茧核查案件事实,逐一拆解对方提交证据的瑕疵与逻辑漏洞,最终明确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,彻底推翻对方的诉讼主张。在完整、扎实的证据支撑及严谨的法律论证下,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主动申请撤诉,成功为广东侍某某公司避免了8000余万元的不实债务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。
②大型案件/项目类:代理广州某商贸公司起诉主播张某某违约一案。该案中,张某某与商贸公司签订《独家艺人经纪合约》后,因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,单方发出《解除合同通知函》擅自解约,商贸公司遂诉至法院,要求张某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500万元违约金。代理期间,重点围绕“商贸公司履约行为合法性”“张某某单方解约的违约性质”展开工作,明确商贸公司安排张某某进行产品视频拍摄系正常履约,张某某无单方解约权,其擅自解约已构成违约。最终,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酌情判决张某某向商贸公司支付420万元违约金,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,挽回了因主播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除上述纠纷外,王莉华律师还代理了多起典型民商事案件,均取得良好成果:代理A皮革有限公司诉B皮草鞋类服饰有限公司等支付货款案,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拖欠货款,维护企业合法债权;代理B皮革有限公司与温州市A鞋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,精准梳理案件证据,有力反驳对方上诉请求,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;代理租赁公司返还物纠纷再审案,助力当事人再审请求获得支持,挽回经济损失;同时,还参与广州有一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重组、吉林长春东北虎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尽职调查等非诉项目,为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,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。
部分成功案例展示:
案例一:
曾代理广东侍某某公司,参与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诉该公司借贷纠纷一案。该案中,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等初步证据,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广东侍某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,案件潜在债务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。代理期间,我团队重点围绕“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合意”展开工作,通过全面收集、梳理相关证据,抽丝剥茧核查案件事实,逐一拆解对方提交证据的瑕疵与逻辑漏洞,最终明确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,彻底推翻对方的诉讼主张。在完整、扎实的证据支撑及严谨的法律论证下,邦某壹有限合伙企业主动申请撤诉,成功为广东侍某某公司避免了8000余万元的不实债务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。
案例二:
代理广州某商贸公司起诉主播张某某违约一案。该案中,张某某与商贸公司签订《独家艺人经纪合约》后,因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,单方发出《解除合同通知函》擅自解约,商贸公司遂诉至法院,要求张某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500万元违约金。代理期间,重点围绕“商贸公司履约行为合法性”“张某某单方解约的违约性质”展开工作,明确商贸公司安排张某某进行产品视频拍摄系正常履约,张某某无单方解约权,其擅自解约已构成违约。最终,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酌情判决张某某向商贸公司支付420万元违约金,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,挽回了因主播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案例三:
在某强迫交易罪一案中,王莉华律师接受委托,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,代理期间,王莉华律师精准梳理案件疑点,多方走访调查、固定关键证据,层层拆解控方指控逻辑,最终成功收集到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核心证据,明确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,依法不构成犯罪,并在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,清晰阐述被告人无罪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,有力反驳控方指控。
最终,法院及检察院采纳王莉华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,认定被告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,检察院撤回公诉,成功为被告人洗清冤屈,维护了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及合法权益,充分彰显了王莉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、严谨态度及维护司法公正的执业初心。